珠江委科研所更名为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05-04-1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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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水人教[2005]22号
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你所《关于建立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的请示》(科研[2004]43号)收悉。根据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关于同意珠江水利委员会科学研究所更名的批复》(人教劳[2005]15号)精神,同意你所更名,成立
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简称“珠科院”。王现方同志任院长。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200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