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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将大力推进共建共管珠江流域重要水文站

发布时间:2005-04-13 08:31

    目前,珠江流域绝大多数水文站特别是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水文站都由所在省(自治区)管理,珠江委管理的水文站不仅数量少,而且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这与珠江委做好珠江代言人,维护珠江健康生命、建设绿色珠江的要求极不适应。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域防汛抗旱、水资源统一管理、生态保护、协调水事纠纷等工作,珠江委在大量调查研究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流域各省(自治区)水文部门的意见,近期将大力推进流域重要水文站共建共管工作,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
     珠江委拟分两批建立珠江流域共建共管水文站40处,其中第一批20站,主要考虑重要干支流、省界水文控制站;第二批20站,主要考虑跨界河流和珠江下游重要水文站。共建共管水文站主要按以下原则进行选择,一是对流域水资源管理与配置、防汛抗旱调度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干支流控制水文站;二是控制国界和省界的重要水文站;三是水功能区管理重要控制水文站;四是地方有共管积极愿望的国家重要水文站。珠江委将与共建共管水文站所在省(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三共同一独立”方式管理水文站,即站名共享、资料信息共享、经费共同投入、共管站的人财物归地方独立管理。(宋良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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