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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亮点解读

发布时间:2005-07-27 09:36

    国家防总办网站讯 【引言】从去年6月到今年6月,在一年时间里,我国七大流域防洪规划相继通过审查,这些规划在经国务院批准后,将成为我国防洪减灾工作的又一重要指导性文件。本报七大流域记者站联合行动,分别采访了各流域防洪规划的制订者、参与者,为您解读这一轮流域防洪规划中的亮点——

 

    长江:解决蓄泄矛盾  协调人水关系  

 

    每临汛期,首看长江。记者在长江委规划编制部门了解到,本次《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深入研究了目前长江流域防洪建设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是解决蓄泄矛盾。经过多年的治理,遇1954年洪水,长江中下游分蓄洪量已由1954年实际的1023亿立方米减少到500亿立方米,在三峡工程建成后,长江中下游仍有约340亿~400亿立方米的超额洪水需要妥善安排出路。规划按照蓄泄兼筹,以为主的指导方针,对超额洪水一方面合理安排上游水库的防洪库容,使其承担一定的防洪任务,另一方面对中下游分蓄洪区进行调整,做好重点蓄滞洪区建设,使之能够灵活运用。

 

    二是协调人水矛盾。长期以来,由于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与洪水争地,不断侵占江河滩地,围垦湖泊,缩小了洪水的调蓄场所,降低了调蓄洪水的能力。规划通过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等措施,缓解人与水的矛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是处理好经济发展与防洪标准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都有进一步提高防洪标准的要求。《规划》根据全局的经济利益,结合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求和条件,确定了各地适宜的防洪标准,避免竞相加高堤防以致不断抬高江河洪水位的恶性循环。

 

    四是协调上下游、干支流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河道泄洪能力的基础上,《规划》合理确定了遇1954年洪水各重要河段的超额洪量,并据此合理安排蓄滞洪区建设;为提高上游、支流的调控能力,规划继续兴建上游防洪水库,同时对于已建和在建的工程特别是水电枢纽工程,要科学合理确定防洪功能并充分发挥其调控洪水的作用,减少对长江中下游干流的防洪压力。

 

    黄河:突出下游治理  促进防洪减淤

 

    “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治黄新理念被第一次写进了《黄河流域防洪规划》,黄河下游的治理是这次规划的重点。《规划》付诸实施后,可望基本保证黄河下游花园口水文站在发生每秒22000立方米的大洪水时整个流域的防洪安全。

 

    据介绍,《黄河流域防洪规划》范围包括黄河上、中、下游的部分河段以及沁河下游、渭河下游等主要支流33条,沿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的8座省会城市和14座重要地级城市以及大中型病险水库84座。规划原则是根据黄河流域的特点,妥善处理防洪减淤、水土保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研究各种治理措施,完善防洪减淤体系。

 

    这次规划还有几项第一。规划采用了大量新资料和多种技术途径及联合攻关所取得的最新研究成果,是第一次系统地编制黄河流域及西北诸河防洪规划;第一次把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治黄新理念和稳定主槽、调水调沙,宽河固堤、政策补偿的下游治理方略纳入防洪规划;也是第一次提出了全河水沙调控规划意见和小北干流放淤规划意见,加强了防洪非工程措施及防洪管理工作。

 

    《黄河流域防洪规划》还提出了水沙调控体系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小北干流放淤工程、河防工程、分滞洪工程、数字黄河模型黄河工程等六大建设工程。综合进行以上工程建设,辅以水文测报、洪水调度、通信、防汛抢险、防洪政策法规等非工程措施,以全面构建完善的黄河防洪减淤体系,逐步达到黄河流域河流防洪目标。

 

    淮河:行洪区调整 洪涝灾兼治

 

    200410月的《淮河流域防洪规划》审查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行洪区的调整规划、洪涝关系的处理和除涝规划内容是这次防洪规划的亮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客观条件的变化,淮河流域行蓄洪区人与水争地矛盾突出,本次防洪规划从根本解决淮河行蓄洪区问题的高度,采取有退有保、有平有留的原则,对淮河干流行洪区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整和建设,做到为水让路,既扩大行洪通道,又提高运用标准。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解决群众的居住和发展问题,做到遇常遇洪水行蓄洪时群众基本不搬迁。

 

    淮河流域平原面积大,除涝在淮河流域治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据20037月洪水出现的新情况,本次规划充分认识到解决好淮河流域排涝问题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洪涝兼治作为防洪规划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工程规划布局和治理措施中合理处理洪涝关系,除涝与防洪并重,把除涝作为流域水利综合大系统中的一部分,列入重点工程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淮河流域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洪问题更为突出。本次防洪规划中关于城市防洪规划的内容更为全面和详细。此外,规划还第一次对淮河流域防洪区(包括防洪保护区、蓄滞洪区、行洪区、洪泛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初步界定和划分;第一次系统地对淮河流域的堤防进行了等级划分,界定了12级堤防的防洪保护区范围;第一次将海堤建设纳入流域防洪规划。

 

    海河:结合水资源开发 注重水生态改善

 

    海河流域防洪存在的突出矛盾是防洪与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如何协调防洪建设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与环境建设的关系是本次编制《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特别关注的问题。

 

    针对上述突出矛盾,本次《海河流域防洪规划》对过去的防洪规划思路进行了重大调整,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规划》考虑了流域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在防洪减灾体系建设中尽量与水资源开发相结合,充分利用雨洪资源,为缓解水资源危机和改善生态与环境创造条件。比如《规划》提出了河系沟通、相机调度等防洪建设新思路。同时在协调洪水与水资源关系、社会共同参与防洪减灾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体现了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的防洪理念。

 

    此外,与以往历次海河流域规划相比,此次规划认真总结50多年来海河治理的经验和教训,采用了许多新成果和新资料,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和突破:一是体现了给洪水以出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比如蓟运河治理,原规划采取堤内小裁弯、筑堤束水方案,本次规划则采取了遥堤行洪方案。这样一方面可增加槽蓄能力,另一方面还可增加洪水对地下水的补给

二是安排了水系沟通河道的治理。如南运河、北运河、老子牙河的疏通整治等,统一调配各河洪涝水,改善水生态与环境,缓解水资源危机。《规划》还提出在有条件的滞洪区修建平原水库,汛期滞洪除害,汛后蓄水兴利。三是在水库运用管理上改变固定时间、固定限制水位的做法,结合防汛指挥系统建设,采取动态汛限水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蓄水。四是部分河道采取了高水高排措施。海河流域河口淤积严重,河口行洪水位越低,每年需要清淤费用越大,本次规划对部分河道采取了高水高排措施,有利于河口维护。五是根据国务院在关于《海河流域综合规划》批复中的要求,增加了河口治理规划内容。六是加强了非工程措施和防洪管理。《规划》对防洪区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如降低风险、回避风险、分担风险,增强抗灾能力,增强洪灾风险预见、预警、应急和承受能力。七是进行洪水分析,绘制了风险图,可以宏观地了解洪水灾害的分布规律和状况。

 

    松辽:支流标准调低  强化社会管理

 

    为了减轻流域洪水的系统风险,松花江及辽河防洪规划提出了适度防洪的原则。各防洪保护区防洪标准的确定,既考虑保护区内人口、经济发展状况和洪水的风险程度,又考虑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防洪标准不宜过高。标准过高,一方面造成国家资金的积压和浪费,另一方面造成区域洪水风险转移,流域系统洪水风险加大。  据此,本次规划对流域防洪标准进行了复核,并将支流防洪标准由过去的20年一遇~50年一遇调整为10年一遇~30年一遇。为解决哈尔滨市的防洪问题,规划提出了设置月亮泡、胖头泡蓄滞洪区的方案,初步研究确定了两个蓄滞洪区的规模和调度原则。

 

    为了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避免对水土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制止对洪水调蓄场所和行洪空间的侵占,本次规划还提出了加强防洪区社会管理的意见,主要任务:一是以《防洪法》为依据,尽快实施防洪规划同意书制度,制订《防洪规划同意书实施办法》;二是建议有关省、自治区分别制订《蓄滞洪区管理办法》;三是建议制订《流域重要湖泊、湿地管理条例》;四是建议进一步落实防洪规划保留区并制订《防洪规划保留区划定与管理规定》。

 

    《规划》还把防洪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紧密结合起来,将生态与环境保护纳入防洪治理目标。西辽河流域水资源匮乏,供需矛盾突出。本次规划提出将在西辽河平原利用天然湖泊、泡子、洼地修建旁侧水库,充分利用洪水资源,进行区域地下水回补。在保证西辽河防洪要求的同时,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为改善湿地和草原的自我修复创造条件。

 

    珠江:确定防洪标准  拱卫经济发展

 

    对珠江流域来说,一个非常敏感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防洪标准的确定。为此,珠江委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工作,获取了编制防洪规划最新的基础资料。

 

    本次防洪规划,系统研究了珠江流域整体防洪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了广州、南宁、柳州、梧州等重点防洪城市和珠江三角洲等重要经济区作为防洪重点保护区域的地位,广州市防御1915年洪水,南宁市防御200年一遇洪水,柳州、梧州等重点防洪城市及珠江三角洲重点保护区要能够防御100年一遇洪水。同时,规划还遵循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方针,结合各水系的自然地理条件、洪水特性及主要防洪区的分布情况,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建设西北江中下游、东江中下游、郁江中下游和柳江中下游4个堤库结合防洪工程体系的总体布局方案。

 

    《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实施后,将形成完善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至2010年,西北江下游及三角洲重点保护区可防御50年一遇~100年一遇洪水,北江大堤保护区及广州市可防御北江100年一遇~300年一遇的洪水,在发生标准洪水时,可保障主要城市和主要防洪保护区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到2020年,流域各主要保护区可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基本实现人水和谐的规划目标。

 

    太湖:完善综合体系  防洪兼顾治污

 

    根据流域洪涝灾害特点和不同防洪对象的重要性,太湖流域防洪格局分为流域防洪、城市防洪和区域防洪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的防洪体系各有重点,防洪任务各有侧重,相互之间又有密切的联系。本次规划按照三个层次的防洪格局,提出了以11项治太骨干工程为基础,以太湖洪水安全蓄泄为重点,充分利用太湖调蓄,完善洪水北排长江、东出黄浦江、南排杭州湾的流域防洪工程布局,新增防洪工程,妥善安排洪水出路,形成流域、城市和区域三个层次相协调,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洪体系。

    针对太湖流域防洪标准低、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的实际情况,本次规划方案以防洪为主,统筹考虑水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的要求,按照蓄泄兼筹、引排结合、量质并重、综合治理的原则,构筑流域防洪与水资源调控工程体系,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水环境保护、城市供排水以及航运等综合效益。防洪规划总体工程布局充分结合了太湖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拟定的水资源配置格局,规划的望虞河后续工程、太浦河后续工程、环湖大堤后续工程等,不仅防洪效益显著,水资源配置和水环境改善作用也非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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