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发展协作迈入新阶段
发布时间:2005-08-05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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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讯 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发展协作会议于日前圆满结束,并形成《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发展协作会议纪要》,泛珠水利合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会上,来自水利部、国家防办、珠江水利委员会和 "9+2"区域内各省(自治区)以及香港、澳门的60多位领导和专家,以"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共谋发展"为主题,共同探讨加强"泛珠三角"区域防汛抗旱建设与协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经过深入、细致的交流和讨论,代表们一致认为,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发展协作的目标正在实现,并已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未来水利合作,代表们呼吁: 要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成立珠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现有防洪工程在区域防洪体系中的作用,有利于全面提高珠江流域的整体防洪能力,降低洪涝灾害损失,有利于为区域防汛抗旱、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加强流域协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因此,要抓紧开展成立珠江防总各项工作。 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非常薄弱,泛珠各省(自治区)应共同呼吁国家在"十一五"期间加大珠江流域片的治理力度,加快西江大藤峡水利枢纽等控制性工程和重点城市防洪工程、堤防、滞洪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加大流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和区域内水污染治理力度,为维护珠江健康生命、建设绿色珠江提供保障。 要积极推进水利事业的交流合作。泛珠水利合作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加强协作对提高流域整体防洪抗旱减灾能力,促进框架内各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泛珠区域水文、气候特征相近,各省(自治区)都积累了许多治水的宝贵经验,水利交流合作空间广阔,要通过构建水利合作发展平台,交流在防汛抗旱、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经验,推进泛珠区域水利协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与会代表指出,泛珠区域内各方应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携手并进,加强合作,并积极争取水利部和区域内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把"泛珠三角"水利协作规划纳入"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