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近期主要规划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06-05-1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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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委网讯 按照水利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我委提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建设绿色珠江”的流域水利建设目标,在开展流域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珠江河口治理规划,保障澳门、珠海供水安全规划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筹备珠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不断完善珠江水利规划体系,发挥水利规划的龙头作用,开拓珠江水利事业的新境界。
一、珠江水资源综合规划
珠江水资源综合规划第一阶段的工作于2004年12月基本完成,水资源配置阶段工作按照全国要求并结合珠江流域自身特点,开展了各省区需水定额及总量控制分析、MIKE配置模型及传统水量配置模型、水质模型、不同频率可利用量复核、河道内生态环境需水等研究工作;针对珠江三角洲出现了严重咸潮入侵问题,结合2005年、2006年两次珠江应急调水压咸,我委专门安排开展了咸潮调查与研究专题。目前,经过流域、全国反复的全面平衡协调,基本完成了流域水资源配置阶段需水预测、供水预测、节约用水、供需分析、水资源保护等主体成果,并组织专家进行了初步审核。2006年以来,在对主要对配置阶段成果进行补充、完善的同时,抓紧研究分析流域重大水问题和流域水利工程总体布局。3月,完成了珠江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编制提纲,启动了报告编写工作。
由于广东省建制市较多,而城市水资源规划进度较慢,影响了流域规划的进度;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现状年为2004年,而水资源综合规划为2000年,这两部分也需要协调;原计划安排在4月份召开流域协调会议,协调配置阶段的主体成果。但由于大部分工作人员转到保障澳门、珠海供水安全规划,使得协调会议的准备工作滞后,同时珠江流域各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水预测普遍高于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将成为流域协调的重点和难点。
下一步,我委拟集中力量,尽快分析整理配置阶段成果,争取在5月初召开流域协调会,基本确定配置阶段的主体成果;结合珠海澳门供水保障专项规划成果,对流域重点地区水资源问题及其解决方案、流域重大工程布局、水资源配置方案等问题进行分析,争取6月底完成报告初稿。
二、保障澳门、珠海供水安全规划
按照中央领导的批示和水利部的部署,我委集中了全委主要技术力量,加班加点,全力开展保障澳门、珠海供水安全规划;目前,咸潮影响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分析、数模物模验证分析、供需预测和供需平衡分析、水环境整治方案、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技术分析工作已基本完成,总体规划方案也已基本成型。为应对今年枯水期龙滩水库初期蓄水可能造成的影响,珠海市已组织开展鹤州南平原水库的初步设计工作,4月中旬,初步成果征求了珠海水务局的意见,目前正在完善设计方案。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咸潮的成因、机理、影响因素非常复杂,咸潮研究起步较晚,加上本次规划工作时间短,工作量大,基础资料不足,工作难度极大;该规划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在规划方案的确定上需要水利部的协调指导。
5月8日,我委组织召开规划汇报讨论会。会议邀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广东省水利厅、珠海市及澳门特区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对中间成果进行了讨论。目前我委正按照部领导的指示和专家的意见补充完善规划工作,确保5月底上报审批。
三、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
自2001年以来,珠江河口治理规划陆续开展了河口演变趋势研究、河口治导线规划、泄洪整治规划、治涝与灌溉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岸线滩涂利用与保护、采沙控制规划、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河口管理研究等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总报告和6个专题报告,我委于2005年10月组织召开了专家咨询会,目前正在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由于珠江河口地区河网众多,受潮汐动力和河道径流的双重影响,水力联系复杂;规划牵涉专业多,广东省也参与了部分工作,但由于广东省尚未完成岸线规划、清障规划,河口管理问题我委正与广东省水利厅协调中,《环境影响评价法》出台后,对规划环评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几年的咸潮活动表明河口地形变化是咸潮活动变化的因素之一,因此泄洪整治规划尚需补充对咸潮的影响分析。我委正在抓紧补充有关工作,并与广东省加强协调。
由于珠江八大口门位于珠江三角洲河道的下游,从近几年洪水情况看,珠江三角洲腹地河道水情异常,建议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完成后,继续开展河口治理的前期工作。同时,建议开展珠江三角洲综合规划工作。
四、珠江流域防洪规划
经过多次征求意见,补充完善,珠江流域防洪规划2005年通过水利部组织的审查,2006年1月在珠海通过中咨公司组织的评估,最近已完成中咨公司要求的补充说明,正在处理有关部委反馈的意见,争取6月份完成上报国务院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我们建议推动韩江、南渡江流域及其他一些重要河流的防洪规划审查、批复工作,逐步开展重要城市和重要区域防洪规划,开展珠江流域防洪预案、洪水保险等试点工作,完善珠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
五、澳门附近水域综合治理规划
澳门附近水域综合治理规划由于跨越澳门回归等诸多原因,历经多年,多次征求澳门方面意见,目前最后一稿已完成修改工作,正在征求澳门意见。预计今年上半年可上报中央审批。由于规划跨越时间长,澳门、珠海社会经济发展,自然条件变化,当初任务书确定的规划水平年已不满足中央审批要求,这些在规划修改时适当兼顾了近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自然环境条件。希望在上报中央审批时部里能给予我们更多的指导,推进规划尽快得到中央批复,以期尽快开展相关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规划。
六、珠江流域水利发展与改革“十一五”规划
按照部里的要求,我委在广泛征求流域有关省(自治区)水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2005年3月编制完成《珠江水利发展与改革“十一五”规划思路报告》。2005年7月,我委在广西南宁组织流域各省、自治区水利厅召开了《珠江水利发展与改革“十一五”规划》工作会议, 8月,召开了 “十一五”规划工作座谈会,基本确定了珠江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工程总体布局,并根据部里要求对《珠江“十一五”水利改革与管理专项规划》进行了修改。
目前,《珠江水利发展与改革“十一五”规划》和《珠江“十一五”水利改革与管理专项规划》已基本完成,正在筹备召开专家评审会。
七、珠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修编
随着自然条件变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完成的珠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已不能满足当前流域水利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在一些水资源紧缺或开发效益明显的省际交界河流,水事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按照新时期中央治水方针,从全流域宏观层面审视整个珠江流域长远的水利发展格局,协调省际之间的矛盾,维护珠江健康生命,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委已经启动珠江流域一级支流柳江的综合规划修编,在规划工作中优先安排柳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专题研究和干流梯级规划方案论证。同时,为解决省际间中小河流无序开发的问题,我委经商云南、贵州两省水利厅,启动了北盘江水系可渡河梯级开发补充规划。上述两项工作完成后,成果均纳入珠流规修编报告。
八、红河流域综合规划
按照水利部的指示,我委于2005年下半年启动红河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完善工作大纲,并对红河流域干流进行现场查勘,收集了大量流域社会经济资料和相关规划成果,目前,水文分析、水资源供需分析、水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正在抓紧开展。
红河是跨国界河流,穿越中、越两国,国内又涉及云南、广西两省(自治区);规划工作中,水资源配置和保护任务重,而另一方面地方对干支流水电开发热情高。为完善水利建设和管理的规划依据,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我委将抓紧时间完成红河流域综合规划。(罗承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