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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开展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时间:2006-06-07 10:18

    珠委网讯 为贯彻全国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2006年6月1日至30日珠江委“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意见。要求各单位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各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并提出在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单位要做好如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必须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亲自挂帅,围绕主题,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安全生产建设为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丰富内容,注重实效。要认真总结以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要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观念,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3、加强宣传,抓好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宣传安全生产,通过网络、标语、宣传画等,宣传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要注重宣教活动的针对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吸引力,让安全生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开展检查,消除隐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水利水电建设和运行、防汛抗旱、水文测报、防火防爆、后勤服务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要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执行情况;防汛抢险安全措施、救生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水电站管理及其设备安全运行;工厂、工地以及办公场的生产安全;野外作业的安全防护和水上作业安全操作;子弟小学、职工饭堂、车辆等后勤服务管理。通过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活动安排,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将活动方案上报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安全领导小组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在活动结束后委安全领导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2005—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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