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职称初评及2006年度职称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0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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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单位:
公司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于本月开展,按照公司中水珠江人[2005]47号文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部门同意后,交公司人事处,初评人员凭《专业技术职称初评申请》(附件1)到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一、聘任范围:
1、 已获取高一档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2、 2006年毕业分配至我公司工作的学士、硕士;
3、 按[2005]47号文符合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低职高聘人员。
4、 在我公司工作满三年的硕士,可认定为中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初评范围:
1、按[2005]47号文规定符合第十八条的公司辅助编制(聘用)人员;
2、我公司取得后续学历或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工作时间安排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初评人员于7月13日前填写初评申请表(附件1),经各部门领导出具意见后,由本人到公司人事处领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职务聘任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填写后交各部门领导填写基层单位意见和年度考核意见,由各部门于7月20日前交人事处,不受理个人呈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
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通知本单位出差工地的有关职工及时申请专业技术职称初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人事处
二00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