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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18 10:25

各单位:
    200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07年4月16日上午9时开始,现将有关的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4月16日上午9时起,5月12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7年5月12日。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7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解放军体育进修学院(军体院)羽毛球馆(由广州火车东站西行至中泰国际广场,入军体院东门转右)。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5月12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科    目
11月3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设置
    在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点。
    四、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用书事宜另文通知。
    五、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陆“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
    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的比例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汇款单上“用途”栏切记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报名工作严格按附件4所列计划执行。各市务必于5月16日前将报考人数汇总表及考试用书征订单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8月31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考后2天内即11月5日前将试卷、答题卡、数据库及考试情况报告送省资格考试中心信息部。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模大,参考人数多,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市必须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对考务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和教育,加大监管力度和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以确保考试的客观公正性和严肃性。
    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考前一周各市将值班人员及其电话上报省资格考试中心。

    附件:1、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3、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1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初级: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 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 取得博士学位。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级别
专   业
科       目
代码
名称
中  级
初  级
代码
名   称
代码
名   称
0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中级
4、初级
01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中级)
21
工商管理(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02
农业经济
02
农业经济(中级)
22
农业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03
商业经济
03
商业经济(中级)
23
商业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07
财政税收
04
财政税收(中级)
24
财政税收(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09
金    融
05
金融(中级)
25
金融(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0
保    险
06
保险(中级)
26
保险(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1
运输水路
07
运输水路(中级)
27
运输水路(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2
运输公路
08
运输公路(中级)
28
运输公路(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3
运输铁路
09
运输铁路(中级)
29
运输铁路(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4
运输民航
10
运输民航(中级)
30
运输民航(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5
人力资源
11
人力资源(中级)
31
人力资源(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6
邮电经济
12
邮电经济(中级)
32
邮电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7
房地产
经  济
13
房地产经济(中级)
33
房地产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19
旅游经济
14
旅游经济(中级)
34
旅游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21
建筑经济
15
建筑经济(中级)
35
建筑经济(初级)
16
经济基础(中级)
36
经济基础(初级)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3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7年4月1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7:00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2007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2007年5月16日前
上报报考人数汇总表和考试用书征订单
2007年8月31日前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2007年10月15日起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2007年11月3日
考试
2007年12月13日前
完成阅卷工作,上报成绩信息
2008年1月3日
公布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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