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中明: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促珠江委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08-04-0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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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珠江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委党组书记、主任、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 岳中明
(2008年3月2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08年珠江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传达贯彻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和珠江委2008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委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下阶段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我委2008~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编制工作。在这次会上,部分先进单位的代表进行交流,他们是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希望各单位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取长补短,不断开创我委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为珠江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
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推进珠江水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围绕发展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发展,不断开拓思路、创新载体、完善机制,使我委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探索中前进,在巩固中提高。目前全委呈现出团结向上、和谐发展的局面,为水利中心任务的完成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突出表现在:
㈠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搞创建。着力推动工作、促进发展是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我委各职能部门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流域机构的职能特点,围绕“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的总目标和珠江水利工作的重点难点,突出抓好枯水期珠江水量调度、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和保护等各项工作,广大干部职工表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体现了我委职工的精神风貌,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实践证明,紧紧围绕职能和业务工作特点搞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才不会“空对空”。
㈡ 把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多年来,我委坚持走群众路线,抓住基层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如出台了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管理办法和特困职工帮扶补助金管理办法,这是暖民心、促和谐的举措,被评为2007年珠江委十件大事之一。我委结合党组民主生活会前征求群众意见,分期分批对委属单位进行调研,深入各单位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心声,想方设法解决职工关心的问题,营造和谐氛围。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温家宝总理在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谈到,“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作为领导干部,我们一定要心系群众,把职工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作为温暖人心、凝聚力量的有效措施。
㈢ 开展寓教于乐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近年来,我委充分发挥党、政、工、青、妇组织在和谐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把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与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全国及水利系统的先进人物与学习本单位的先进人物结合起来,把加强思想教育与群众性文体活动结合起来,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为丰富活跃广大职工的精神生活、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着眼大局,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性
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建设开拓务实、廉洁高效的文明机关,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是推进珠江委和珠江水利事业发展的动力。多年来我委精神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意识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积极向上的态度,着眼大局,抓住重点,坚持不懈地推进创建工作。
㈠ 深刻认识珠江水利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当前珠江水利事业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对珠江水利事业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使我们责任倍增。今年我委的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流域控制性工程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推进《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和珠江上游石灰岩地区石漠化治理、服务各省(自治区)水利、加强流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重点。从我委自身的发展而言,目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委各单位在加强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要抓住机遇,提升水平,加快委属各单位的发展。当前尤其需要全委上下发扬努力拼搏、团结奋斗的精神,开拓思路,创新理念,主动出击,勇于进取。
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委精神文明建设。当前我委的发展处在十分重要的时期,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队伍,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同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势在必行,至关重要。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谋”指的是主观因素、是内因,“天”指的是客观环境、是外因。只有广大职工的思想认识和精神面貌上去了,我们的队伍更加团结了,才能实现我委的可持续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破难而进,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勇挑重担、甘于奉献;广大职工要提高认识,以主人翁的姿态为单位的发展出谋划策、拼搏贡献。
㈢ 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其他各项活动融为一体、互相促进。今年中共广东省委作出了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统一部署,省直机关工委部署开展“三创建三促进”学习实践活动,我委确定今年作为“内部管理年”,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加强内部管理、与各项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委机关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公仆意识、奉献意识,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促进全委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属各二级单位要增强责任感,把握本单位的发展思路,找准发展中的难点,发挥上下之力,攻克难题,加快发展。
三、抓住重点,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08年我委各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委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 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和“团结、务实、开拓、奋进”的委风,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为促进“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总目标的实现作出新贡献。
㈠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向广度发展、向深度推进,落实到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之中。
㈡ 把促进发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促进发展是我委各项工作的主线,必须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穿于我委发展的全过程,以创建促发展,在全委形成文明创建与能力建设、制度管理、人事改革等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㈢ 继续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主体是群众,力量在群众,目的也是为了群众,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考虑职工群众的利益和需求,工作的内容、形式、措施、办法,都要有利于职工群众的广泛参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开展和谐创建的情况,了解基层单位遇到的实际困难,掌握广大干部职工在和谐创建活动中的需求,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坚持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使群众亲身感受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惠及自身利益。
㈣ 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激发创建工作活力。实践证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好坏,关键在领导;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关键在领导。各单位领导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牢掌握精神文明建设主动权,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进一步完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标准,完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考评体系。要改进领导方式,完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㈤ 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是根本,人才是保障。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培育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从事精神文明建设的同志,要认清肩负的重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开阔眼界、开拓思路、开发能量,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要勇于创新,进一步在体制和机制上创新,主题和载体上创新,方法和手段上创新,使精神文明建设常抓常新、永葆生机。
同志们,面对珠江水利事业和我委发展与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精神文明建设责任重大,全委上下要进一步振奋精神, 团结拼搏,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加强我委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早日实现“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总目标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