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1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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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
水利部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就200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材料(翻译、新闻、出版、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除外):
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16开双面打印,单本)。
2、 个人业务总结(3000字以内)。
3、 学历证书、现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外语、计算机、专业理论(正高无须)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 份;2009年全国外语考试成绩50分以上为合格,其它年份外语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4、 对应评审条件中所需的经历与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要求的证明材料。
5、 个人基本信息审核表1份。
6、 评审费标准:水利工程、档案、政工系列:初级200元,中级300元,副高400元,正高450元。经济系列副高400元;会计副高400元;其它系列请到人事处咨询。
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一”,相关表格可在中国水利人才网职称工作专栏或珠江委职称工作专栏内下载:
http://rencai.chinawater.net.cn/post.asp
http://www.pearlwater.gov.cn/rsldjy/zcgz/t20100108_33689.htm
二、 翻译、新闻、出版、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系列申报材料要求请到公司人事处查阅或查看珠江委网页。
三、 有关要求:
1、 请认真填写、整理以上材料,所有材料要求真实、完整、规范、清楚,凡有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2、 申报材料应提供能够说明本人在各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负责、主持、协助主持、骨干、和一般参加)的有关辅助性证明材料。所有申报将予以公示。
3、 申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上报全部材料及评审费到人事处(李素丽),逾期不再办理。
四、 评审材料上报时间:2010年1 月28日前交公司人事处。
五、 有关职称工作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周力,7040;李素丽,7520。
人事处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