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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在海南召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技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1-07-07 09:50

    珠委网讯 为切实促进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和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工作,经共同协商,长江委水利普查办公室和珠江委水利普查办公室于7月2日~4日,在海南联合召开了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和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技术研讨会。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珠江委水利普查办公室、长江委水利普查办公室、长江委水利普查技术支撑单位,以及长江流域片、珠江流域片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贵州、甘肃、陕西、河南、广西、广东、福建、新疆、海南、深圳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普查办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长江委普查办常务副主任李胜常主持会议。
    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综合协调处马辉副处长代表庞进武副主任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长江和珠江流域水利普查取得的成绩,介绍了全国水利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二要明确控制节点,强化过程管理。三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数据质量;四要加强督导检查,解决普查难题;五要积极争取经费,保障资金安全。
    长江委普查办介绍了《长江流域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实施方案》、《长江流域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实施方案》,珠江委普查办介绍了《珠江流域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实施方案》、《珠江流域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实施方案》,长江委水保局专题介绍水功能区划、水源地保护规划和入河排污口有关情况。
    会上,会议代表分成5个组分别对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填表、审核、汇总、河湖取水口普查质量控制、跨省界河流湖泊普查表填报有关要求、各省水利普查工作总体进展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各讨论组对讨论情况进行了小结汇报,国普办及其技术支撑单位领导和专家对讨论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为了进一步推进珠江流域水利普查工作,会上,珠江委普查办向珠江流域片8省(区)介绍了珠江委水利普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各省(区)与流域机构互相加强沟通与交流,及时将普查数据成果在上报国普办的同时,报送珠江委普查办法,按时完成各类数据成果的汇总、抽查和验收工作。
    通过广泛讨论交流,认真梳理,释疑解惑,达到了会议预期目的。为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的水利工程基本情况普查以及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情况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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