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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3-03-27 09:36

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将本规划环评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渡江流域,行政区划涉及定安县、屯昌县、海口市、儋州市、琼中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和文昌市共9个县、市,流域面积7033km2,约占海南岛面积的21%。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1)水资源开发与水源工程包括位于澄迈县的迈湾大(2)型水库,分别位于海口市、澄迈县、屯昌县的昌旺、谷石滩、猫尾中型水库,以及分布在海口市、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的15座小(1)型水库,以主要满足流域内并兼顾流域外的城乡基本用水需求。结合水库建设,在白沙县和澄迈县新建或扩建4座小型水电站。

近期立足于在南渡江下游干流海口市境内建设调蓄工程基本解决海口市缺水问题,远期拟考虑上马迈湾水利枢纽以全面解决海口市城市缺水问题。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增东山坝、定安坝(比选方案),扩建昌旺水库,配套修建东山提水站,配套铺设东山~昌旺水库~永庄水库输水管道,配套建设4座泵站输水至玉凤片、永兴片、遵谭片(含龙泉片),配套建设龙塘泵站输水至龙塘片,新建田上橡胶坝。

2)防洪(潮)与除涝减灾措施主要是堤、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与洪泛区防洪楼的避洪工程。

3)城乡供水安全以及灌区建设的主要工程有农村饮水安全、城镇供水、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

4)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的主要建设任务涉及节水灌溉、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等方面。节水灌溉工程以渠道防渗和渠系配套为主,采用喷灌、微灌等灌溉方式为辅,鼓励山区小型灌区发展管道化灌溉,同时注重非工程措施节水,规划在流域范围覆盖的主要8个市、县到远期规划水平年共再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4.1万亩,节灌率、灌溉水利用系数、水分生产效率分别由目前的55%0.531.42kg/m3提高到近期规划水平年的66%0.601.46kg/m3,并在远期年规划水平年进一步提高到85%0.631.53kg/m3

5)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水文基础设施、三防指挥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水务电子政务系统等的建设;水务改革与管理主要包括涉水事务社会管理、水务改革、水务行业管理等。

二、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海南省水务厅

联系人:徐秋宏     

联系电话:13807505668   电子邮箱: hnsgc@126.com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30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 

联系电话:13379973330    电子邮箱:52887463@qq.com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规划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规划内容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规划施工期和实施后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运行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并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关于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4、公众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之日起15天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向规划单位和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01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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