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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3-07-15 09:46

 

一、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渡江流域,行政区划涉及定安县、屯昌县、海口市、儋州市、琼中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县和文昌市共9个县、市,流域面积7033km2,约占海南岛面积的21%。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1)水资源开发与水源工程包括位于澄迈县的迈湾大(2)型水库,分别位于海口市、澄迈县、屯昌县的昌旺、谷石滩、猫尾中型水库,以及分布在海口市、澄迈县、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的15座小(1)型水库,以主要满足流域内并兼顾流域外的城乡基本用水需求。结合水库建设,在白沙县和澄迈县新建或扩建4座小型水电站。

近期立足于在南渡江下游干流海口市境内建设调蓄工程基本解决海口市缺水问题,远期拟考虑上马迈湾水利枢纽以全面解决海口市城市缺水问题。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增东山坝、定安坝(比选方案),扩建昌旺水库,配套修建东山提水站,配套铺设东山~昌旺水库~永庄水库输水管道,配套建设4座泵站输水至玉凤片、永兴片、遵谭片(含龙泉片),配套建设龙塘泵站输水至龙塘片,新建田上橡胶坝。

2)防洪(潮)与除涝减灾措施主要是堤、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与洪泛区防洪楼的避洪工程。

3)城乡供水安全以及灌区建设的主要工程有农村饮水安全、城镇供水、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

4)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的主要建设任务涉及节水灌溉、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等方面。节水灌溉工程以渠道防渗和渠系配套为主,采用喷灌、微灌等灌溉方式为辅,鼓励山区小型灌区发展管道化灌溉,同时注重非工程措施节水,规划在流域范围覆盖的主要8个市、县到远期规划水平年共再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4.1万亩,节灌率、灌溉水利用系数、水分生产效率分别由目前的55%0.531.42kg/m3提高到近期规划水平年的66%0.601.46kg/m3,并在远期年规划水平年进一步提高到85%0.631.53kg/m3

5)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水文基础设施、三防指挥系统、地下水监测系统、水务电子政务系统等的建设;水务改革与管理主要包括涉水事务社会管理、水务改革、水务行业管理等。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规划实施的主要开发活动为:新建迈湾水库、谷石滩水库、猫尾水库,扩建昌旺水库;海口、澄迈、定安、屯昌、白沙等地的防洪工程;海口、澄迈、定安、屯昌、临高、白沙、琼中等地的病险水库加固工程;海口市防潮堤建设工程;海口、定安、澄迈等地排涝泵站等排涝工程建设;流域河道采砂规划;岸线利用规划;水资源配置规划(供排水工程)等。

本规划实施主要涉及以下社会、环境问题:水体污染、水土流失、泥沙淤积、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植被破坏、山体滑坡、土地占压、改变水资源自然分布、淹没土地、影响人群健康、搬迁移民问题、影响航道等。

三、规划方案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水资源保护措施

规划应加强水源地保护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等,切实保护南渡江流域水资源。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水库、防洪堤修建等工程中机械维修含油废水和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养护等施工过程。生产废水水量极少。建议:采用生产废水——沉淀池——消油剂——处理达标循环利用的方法处理。生产废水沉淀池与施工生产设施要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若生产废水在经沉淀处理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则需投放消油剂,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生活废水以综合利用为主,只是排放少量低污染负荷的生活废水,对地表水水质影响很小。

运营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机修废水,以及水工建筑建成后改变流域水资源分布,从而影响到水质。各水库电站要修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然后作为绿化灌溉,不得将生活污水排入河内或者水库。机修废水建议布置厂房时,在厂房底部设置一个集水井,汇集全厂的渗漏水。集水井设置油分离池,所有带有油质的渗透水先进油分离池,经过油水分离后废水不得排放,可作绿化用水;废油收集后应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水库运行调度期尤其是枯水期应满足坝下生态基流的需要,减少坝下河道水文情势改变对水环境的影响。为减缓水利工程实施对下游河道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要科学制定水利水电骨干工程的调度方案,满足下游生态流量和工农业用水要求。迈湾电站、谷石滩电站等应当尽可能地避免采用下层取水方式发电,以防低温水下泄对作物的危害。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水利工程选址时,应尽量避开重要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在生态脆弱区应适度开发,避免工程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加强鱼类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良已破坏和退化的水生生态环境;在4月~6月鱼类繁殖期间,应根据鱼类繁殖需求,建立合理的水利工程调节机制;涉及鱼类密集区分布区域的水利工程,应详细论证工程对鱼类的影响,提出切实有效的鱼类保护措施,减缓或避免规划实施对鱼类产生的不利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区域内涉及洄游性鱼类时,应设置过鱼设施或采取增殖放流措施,保护洄游性鱼类。

水利工程建设,应尽量避免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现象,采取各项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措施,做好迹地复耕和植被绿化,减缓对区域生物生产力产生的不利影响。

河道整治与岸线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遵循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维护河流自然生态功能原则,减少不必要的人工化措施,维护河流健康。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海南省的产业政策和规划目标,实施后将对流域的防洪、发电、供水等工程开发起到极大的指导作用。在规划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应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推荐规划方案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在各梯级水电站和其他水利工程设计建设前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出发,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总体上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反馈信息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规划单位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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