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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片水政综合执法工作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3-10-31 11:47

     珠委网讯 10月28日,珠江委组织召开了流域片水政综合执法工作座谈会。本次会议旨在总结交流各省(自治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的措施和经验,探讨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如何推进水利政策法规工作。珠江委副主任王秋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福建省水利厅游祖勇副巡视员在会上致辞。
    王秋生在会上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水利部在去年底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国水利系统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在这一年来,珠江委和流域各省区在水利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绿色珠江战略规划统一部署,在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加强水利立法、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和水事纠纷调处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王秋生要求,在今后的一段时期,珠江流域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为核心任务,以落实《水利部关于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实施意见》为契机,全面推进落实流域水利政策法规及水政监察的各项工作。一是以立法为基础,全力推进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与配置。二是以普法为先导,深入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水政监察执法为手段,全面推进水法规的贯彻实施。四是以制度建设为措施,规范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五是以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的意见》为总体要求,保障流域水利和谐发展。六是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流域管理体制和机制。
    珠江委和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福建、海南等省(自治区)政策法规与水政监察部门负责人和代表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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