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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强化检查指导 积极推进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20 10:58

     珠委网讯 为规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14年珠江委对云南、贵州、广西、广东等四省(自治区)37个项目县(市)开展了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监督检查,检查力度大,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检查力度。为全面掌握各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审批、资金、任务、责任“四到省”落实情况,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的通知》要求,2014年珠江委先后派出3个督查组9人次历时24天对云南、贵州、广西三省(自治区)14个抽查项目县的201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形成了三省(自治区)督查报告及时上报水利部。此次检查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规范工程建设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滇桂黔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于2013年正式启动实施,项目涉及滇桂黔三省30个县(市、区),每年中央农发资金1.3亿元投资,加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近2亿元。2014年,珠江委组成3个检查组对云南、贵州、广西三省(自治区)2013年度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对三省(自治区)12个项目县(市)的组织领导、前期工作、计划及资金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建设管理和项目效益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珠江委7月中旬在云南举办了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技术培训班,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组织各项目县(市)学习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有关管理办法,总结交流好的管理经验,更好的推动了滇黔桂岩溶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坚持常态检查不放松。从2009年开始,珠江委每年对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开展核查工作。2014年,珠江委组成3个核查组对贵州、广西、广东三省(自治区)11个县(市)2012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水保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国家核查,督促工程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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