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水利“十三五”时期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2-02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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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委网讯 珠江委党组书记、主任束庆鹏指出,“十三五”时期要紧紧围绕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针对流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洪涝干旱台风灾害频发、水土流失和石漠化严重、河口咸潮和中下游水污染易发等特点,统筹推进“十三五”时期重点工作,加快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流域水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以提高流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为重点,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短板。全力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加快洋溪等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流域中上游地区要以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库建设为重点,增强调蓄能力,完善水情测报体系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强洪水调度和风险管理。下游及珠江河口地区要着力巩固提高防洪防潮能力,继续推进重点保护区及城市江海堤防建设,进一步优化沿海地区河湖水网布局。加快推进滇中引水等重大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等一批引调水和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城市及重要地区应对特大干旱和供水安全突发事件能力。
二是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重点推进水资源短缺地区、粮食主产区、生态脆弱区等重点区域农业节水,加快滇东南、黔中、桂中等缺水地区农业节水灌溉和工业、第三产业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全流域节水良好氛围,把节约用水贯穿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构建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是积极服务城乡水利建设。发挥技术优势,积极服务直接惠及民生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农村水电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关注沿江沿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关注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重点推进大藤峡、百色、驮英等水库工程配套灌区建设,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着力解决城市内涝问题,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维护城市水系完整性,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打造人水和谐的宜居城市。
四是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开展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与治理修复相结合的基本方针,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深入推进流域重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保护,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珠江三角洲重要河段、南北盘江、高原湖泊等生态脆弱河湖生态治理和修复,开展西江生态调度试点研究,加快构建江河湖库连通格局。积极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全面提升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打造绿色源区、清水廊道及生态水网,指导广州等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开展绿色珠江公众开放区试点建设,扎实推进绿色珠江建设。
五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国家“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等发展战略,强化流域上中下游协调发展,在协调发展中拓展水利发展空间,补齐水利短板,明确发展重点,着力解决突出水问题。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加快完善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着力改善贫困地区供水、灌溉、供电条件;针对流域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功能定位与存在的水问题,完善区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资源的引导约束功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六是提高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健全完善流域议事决策和执行机制,推动建立滇黔桂粤跨省(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严格河湖管理,加强河道及河口管理,强化河湖空间用途管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和河湖资源损害责任追究,不断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和健康保障体系。协同推进东江、九洲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加强跨省河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积极推进流域水生态监测与河流健康评估。全面加强行业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流域规划体系,不断提高流域防汛抗旱防台风、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政监察、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信息化等管理能力。继续提高流域在河口、遥感等传统优势领域的科研能力,不断夯实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建设、生态调度、重大水问题研究等基础工作,有效支撑流域水利发展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