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高州市通川大道工程(含通川大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3-2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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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要求,高州市通川大道工程(含通川大桥)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受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现将高州市通川大道工程(含通川大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联系人:江永深 联系电话:13600398636)
附件:验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