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广州市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6-1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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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文件要求,广州市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受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委托,现将广州市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联系人:孙业欣 联系电话:18924111126)
附件:验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