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发表岳中明署名文章:多策兼施 确保珠江流域综合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发布时间:2013-04-2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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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以及流域水情、工情的变化,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2007年珠江水利委员会启动了新一轮珠江流域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工作。经过各方面辛勤努力,《规划》于2013年3月获国务院批复。《规划》确定了未来20年珠江流域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布局、目标与任务,对指导珠江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
积极推进防洪减灾体系与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流域内各省(自治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力加强协调,积极筹措资金,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大藤峡、洋溪、龙滩水库续建、琶江蓄滞洪区、西水南调、滇中引水、黔中调水等流域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同时加强流域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和骨干水库统一调度,全力推进流域中下游重点城市防洪堤防、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灌区新建及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源工程建设,确保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
加强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珠江河流健康,确保流域水生态安全。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和切入点,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重点抓好南北盘江上游河段、云南高原湖泊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河段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污水达标排放。严格控制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治理开发活动。加强水生态修复工作,重点实施珠江中上游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及流域重要水源地、生态屏障区的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同时,借助国家大力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积极推进绿色珠江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桂江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将桂江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流域。
加强流域综合管理,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参照“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协作和黔、桂跨省(自治区)河流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模式,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合作机制;牢牢把握《规划》确定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性指标,制定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明确跨省控制断面的水量、水质控制要求,积极推进省界断面水文站和水质监测断面建设,扩大水文、水质监测站点覆盖范围;全力推进《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等流域法规制定;全面加强流域水行政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规划》是未来一个时期珠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旱灾害的重要依据。作为珠江水利人,肩负着“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的伟大使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规划》,积极促进和完善规划确定的四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积极推进防洪减灾体系与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流域内各省(自治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大力加强协调,积极筹措资金,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大藤峡、洋溪、龙滩水库续建、琶江蓄滞洪区、西水南调、滇中引水、黔中调水等流域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同时加强流域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和骨干水库统一调度,全力推进流域中下游重点城市防洪堤防、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灌区新建及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源工程建设,确保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
加强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珠江河流健康,确保流域水生态安全。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和切入点,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重点抓好南北盘江上游河段、云南高原湖泊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城市河段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和污水达标排放。严格控制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治理开发活动。加强水生态修复工作,重点实施珠江中上游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及流域重要水源地、生态屏障区的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同时,借助国家大力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积极推进绿色珠江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桂江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将桂江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流域。
加强流域综合管理,推进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参照“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协作和黔、桂跨省(自治区)河流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模式,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合作机制;牢牢把握《规划》确定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性指标,制定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明确跨省控制断面的水量、水质控制要求,积极推进省界断面水文站和水质监测断面建设,扩大水文、水质监测站点覆盖范围;全力推进《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等流域法规制定;全面加强流域水行政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规划》是未来一个时期珠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旱灾害的重要依据。作为珠江水利人,肩负着“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的伟大使命。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规划》,积极促进和完善规划确定的四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