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11 14:57
分享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文件要求,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召开了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受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现将广州呼吸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及资料予以公开,详见附件。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3925155675)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