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用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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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生活饮用水用聚合氯化铝液体,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采购人: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ZSZJ202132
三、项目名称:生活饮用水用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
(一)项目内容:
本招标项目采购的液体聚合氯化铝用于满足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要求。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采购液体聚合氯化铝的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村级及以上道路通行、转运、保护、装卸、与当地政府协调问题、环境、保险、相关税费、试验及验收(含出厂及到货验收)、质量抽检、货物伴随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保质保修期保障等)等。暂估重量为7500吨,最终供货重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供货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等相关水质净化项目现场(具体由招标人指定,按照合同规定地点交货)。
(三)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每批次的供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确认为准。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30元/吨,投标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此控制价。
(五)项目要求: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承诺对招标采购人承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的生产、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含搬运)、质量检测、资料的提供等任务,同时对全部产品的验收及质量保证期内质量负责等。
2、“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
4、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进口货物须有报关证明及运单相关文件。货物外观清洁,标记编号等字体清晰、明确,进口设备应附有中文说明书或操作指南光盘。
5、对于影响货物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6、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买方将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方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7、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杭州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8、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以杭州市质检部门或仲裁机构出具的鉴定裁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六)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液体聚合氯化铝的合法生产或销售经营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就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供应商的证明。
3、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液体聚合氯化铝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所投产品液体聚合氯化铝(氧化铝质量分数≥10.0%)具有CMA认证资质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检测产品均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要求,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5、投标人已按公告附件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1、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6日-12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19号中水珠江设计大厦822(疫情期间本项目可采用电子邮件+邮寄送达形式寄送至招标人邮箱zszjzbdl@126.com)。
六、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1、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需加盖公章并密封。
3、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0日9:30~10:00时。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19号中水珠江设计大厦822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八、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苏小姐 电话: 020-8711794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沾益直街19号中水珠江设计大厦
附件:投标人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