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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骨干水库调度条例论证阶段前期调研工作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07-08-14 15:48

8月6~11日,由珠江委王晋巡视员和水政水资源处王开元副处长带队,珠江委和中水珠江设计公司共5人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前往广西自治区经委、区电网公司以及龙滩、岩滩水电站进行《珠江骨干水库调度条例》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的前提调研工作。

近几年冬春季节,珠江三角洲接连发生严重咸潮,澳门、珠海、广州、中山等城市供水咸度超标,珠江三角洲地区1000多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成为珠江流域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国家防总继2005年、2006年年初连续两次批准成功实施珠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后,去冬今春又批准实施珠江骨干水库调度,此次骨干水库调度在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政治和生态效益的同时,也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统一调度管理经验。为了将上述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调度管理措施法律化、制度化,建立珠江骨干水库调度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借鉴黄河经验,通过立法制订珠江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的条例显得尤为必要。

调研组先后与区政府、电网公司以及龙滩、岩滩水电站进行座谈,了解广西自治区各利益相关部门对骨干水库调度的看法和认识,将他们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记录,并化解他们对调水压咸工作的一些顾虑。下一阶段将在广泛调研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各个专题的编制,为《珠江骨干水库调度管理条例》立法做好技术支撑。

 

与自治区经委领导座谈

                               (规划处 陈俊贤 陈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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