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协调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09-01-19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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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16日,珠江水利委员会在广州市组织召开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协调会。会议由珠江水利委员会水保处杨德生处长主持,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水土保持司、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以及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广东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水土保持处(局)、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共30多人参加了会议。水利部规计司张光锦高工、水保司蒲朝勇处长、珠江委陈泽健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公司副总经理吕忠华及水保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明确了规划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形成了会议纪要。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按时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起了积极作用。
石漠化是我国岩溶地区当前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200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6-2015年)》,规划对贵州、云南、广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广东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51个县(市、区)石漠化区域12.96万km2进行综合治理,并在“十一五”期间集中力量先行开展100个县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在《规划大纲》的框架下,按各自的工作分工编制专项规划。
根据水利部的部署,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水土保持司为水利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和牵头单位,珠江委为总承单位,长江委水土保持局,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川、重庆、湖北、湖南8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配合,具体编制工作由我公司承担。
承担任务后,在珠江委的直接领导下,先后编制完成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任务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工作大纲》、《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典型小流域设计工作大纲》。期间,组织技术人员深入8省(自治区、直辖市)岩溶区对石漠化现状、危害情况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查勘,按计划于12月底完成了规划初稿。
水保中心 丁凤玲报道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