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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清副总经理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19 15:02

      为贯彻水利部《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水明发〔2011〕3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8月15日-17日公司副总经理陈明清带领安全检查小组对公司位于番禺的检测中心和台山核电厂淡水水源工程EPC项目部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8月15日,检查小组首先赶赴番禺检测中心,对检测中心集中办公场所的消防、用电、防盗、机械设备的使用等方面作了细致的检查,陈明清副总经理首先对检测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他要求检测中心对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继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势头。
      8月17日,检查小组赶赴台山核电厂淡水水源工程EPC项目部,在听取了项目部近期安全生产的全面汇报后,检查小组与项目部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措施、存在的问题、处理的方法等方面作了深入的沟通,并对施工现场各作业场所的消防、用电、防盗、安全记录等方面逐一进行了检查,对施工场地用电用车安全、施工材料放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宣传培训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尤其强调了项目部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对自身安全的防范和保护,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其它安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受检单位均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布置的扎实到位,规章制度建设较为完善,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保持了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
 

在番禺检测中心现场安全检查
 

听取台山核电厂淡水水源工程EPC项目部安全生产全面汇报
 
 
对施工工地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办公室 报道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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