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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通过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发布时间:2017-07-18 14:31

     根据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国认水字[2017]14号文《关于国家资质认定复查评审的通知》,由5位国家级评审员及2位技术专家组成的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于2017年7月11日至13日对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进行了国家级资质认定复查评审。
     评审组按照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考察、操作考核、查阅档案、座谈考核等方式,对检测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和所申请参数进行了评审。评审组听取了检测中心自上次复查评审三年以来管理体系运行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审查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活动记录等;查看了设施和环境条件;抽查了仪器设备档案和计量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抽查了各类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档案;对推荐的6名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对检测中心领导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监督员、内审员、仪器设备管理员、样品管理员、检测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座谈考核;对检测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和所申请参数的检测能力,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审。
     评审组认为:检测中心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属于授权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形式,检测中心的组织机构健全,关键岗位任命文件齐全。根据《评审准则》的要求,检测中心已建立了管理体系和相应的程序文件,体系运行有效,能保证影响检测质量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建立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措施,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符合条件要求;经考核,推荐的6位授权签字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检测的经历,熟悉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知识,基本符合要求;检测人员均经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具有与所承担检测任务相应的专业知识。对8名检测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在检测中心申请复查评审的8大类检测项目385个检测参数中,其中扩项71个,评审组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73个参数进行了现场检测操作考核,考核方式采用人员比对、仪器比对、报告验证、见证试验等形式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要求。
     检测中心仪器设备能满足检测参数的要求,并均按要求对检测仪器进行了检定/校准,已采用的技术标准可满足所申请参数检测的要求,能保证所检测参数向社会提供公正、可靠的数据。检测中心实验室环境等条件能满足开展检测工作的要求。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规定的要求。
     通过评审,评审组认为检测中心具备按照国家和行业318个标准向社会提供所申请的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工程物探、水力机械、水工金属结构、工程测量、工程监测及电气设备共8大类385个参数的第三方公正性数据的能力。基本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同意检测中心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查评审,报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时也对此次现场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
     中水珠江设计公司总经理蒋翼及珠江委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首、末次会议,并对水利评审组专家们的工作表示感谢;副总经理、中心主任陈明清表示将认真落实评审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持续改进管理体系,不断推进中心检测水平的提高,为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
 

首次会议
 
 
考察实验室
 
 
座谈考核
 
 
现场参数考核
 
 
理论考试
 
 
 
水利部珠江委检测中心  许进和报道  兰焱 苗壮摄影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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