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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4-08-28 15:06

    珠委网讯 受水利部委托,8月21-22日,珠江委会同海南省水务厅完成了珠江流域第四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海口市的验收工作。珠江委副主任王秋生、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万育生、海南省水务厅副厅长王强以及海口市有关领导出席了验收会。
    为做好验收工作,珠江委先后派出技术人员,通过实地考察海口市的节水示范点、审阅相关材料、召开座谈会,围绕制度建设与实施、试点工作进展、试点成效等多方面进行指导和协调。按照水利部要求,珠江委加强与海南省水务厅、海口市的沟通联系,积极向水资源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落实评估专家和验收组组成、工作安排,会同海南省水务厅认真组织专家评估、验收等工作,积极发挥流域机构的职能和作用。
    在验收会上,由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珠江委、海南省水务厅组成的验收组,在听取海口市关于试点工作情况和评估专家组关于评估情况的汇报后,审阅了相关资料,进一步对专家评估组针对海口市节水型社会建设34项评估指标的评分进行了核查,认为海口市按照《海口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海口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建设节水和水环境保护工程,深化节水宣传,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了全社会节水与水资源保护意识。通过试点建设,全市水资源管理能力不断加强,供水保障能力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水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水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全面完成了试点建设任务,达到了规划目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
    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海口市还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改革创新,经过实践探索,取得了具有鲜明特色的节水经验:一是深入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理顺节水管理体制机制;二是因地制宜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灌溉,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三是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促进工业节水;四是统筹节水与防污工程建设,提高城市品位。这些经验和做法,为南方丰水地区乃至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示范作用。
    验收组建议,海口市要继续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节约、保护法规制度;加强各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强化政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建立健全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继续推进节水示范区建设;不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扩大试点成效,积极引导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更加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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