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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珠江委检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发布时间:2011-06-22 10:15

    2011年6月14日~16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组由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四位国家级评审员和一位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邀代表组成,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评审计划和水利部计量办公室国认水正字[2011]11号《关于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的通知》,评审组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国认实函[2006]141号文)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7)(以下简称《评审准则》)的要求,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质询、操作考核、理论考试、座谈考核、查阅管理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档案等方式,对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所申请参数的检测能力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审。
    评审组听取了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及复查认证准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审查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内部校准方法、检测细则等作业指导书;查看了试验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查了仪器设备和计量 器具的使用情况;调阅了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查阅了近年来出具的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以及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档案;对中心负责人、技术和质量负责人、监督员、内审员等关键岗位12人及4名授权签字人分别进行了座谈考核;对检测参数和相应的检测人员进行了现场操作考核和考试。评审组认为:
中心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属于法人授权形式,具备了必须的授权及任命文件。中心根据《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管理体系和相应的程序文件,基本保证了影响检测质量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能够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测。
    在中心申请复查评审的20项260个检测参数中,评审组抽取了有一定代表性的47个参数(占总参数18%以上)进行现场操作考核,检测结果基本符合相应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要求。
    中心共有人员45名,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3名,占人员总数的51%。抽取10名检测人员(占人员总数20%以上)参加理论考试,平均86分,全部合格。检测人员均能持证上岗;申请的4 名授权签字人经座谈考核确认具备规定的资格和能力。
    中心仪器设备基本齐全,在用的计量仪器设备均处在检定/校准的有效期内,能保证参数检测的数据准确、可靠。
    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通过评审,评审组认为中心具备按照《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等133个标准、规程和规范,开展岩土、混凝土、金属结构、量测等四大类20项检测项目260个参数检测的能力。同意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报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心挂靠单位珠江设计公司领导对此复查评审工作十分重视,作了重要批示及大力支持,副总经理陈明清参加了全过程评审,并代表中心对评审组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表示将严格按照评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并以本次复查评审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检测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水利工程建设事业做出贡献。上级主管部门珠江委建管处、珠江设计公司科信处等负责人参加了首末次会议,并进行指导。
 

首次会议

考察实验室

座谈考核

 
(检测中心  许进和报道   易海强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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